發布時間 : 2020-03-31 來源:環保辦
序號 |
檢查 時間 |
城市 |
縣區 |
鄉鎮 |
污染源名稱 |
污染源 地址 |
問題類型 |
存在問題 |
整改要求 |
完成時限 |
整改措施 |
處罰 |
問責 |
HB-201918-537 |
2020年1月9日 |
邯鄲市 |
武安市 |
大同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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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永天鑄業有限公司 |
邯鄲市武安市新里店村 |
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 |
現場檢查時,發現問題:1、該企業電爐正在運行,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所有涉氣工序停產的要求;2、一般固廢存放點有大量粉塵外泄堆積,工業粉塵無組織排放。 |
依法立案查處,保持治污設施正常使用。 |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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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該企業已將外溢粉塵用工業吸塵器進行吸塵清理干凈,避免造成揚塵污染,破損的袋子已更換成新的,并對固廢密閉門再次全面密閉,確保不出現有粉塵外泄現象。 |
3萬元 |
無 |
HB-201918-538 |
2020年1月9日 |
邯鄲市 |
武安市 |
陽邑鎮 |
河北普陽鋼鐵有限公司 |
邯鄲市武安市 |
企業應急預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要求 |
現場檢查時,發現CEMS未聯網,并且無法提供CEMS,DCS保存一年以上的數據,不符合《技術指南》要求。 |
責令整改,重新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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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責令該公司安排人員盡快聯網,辦理相關聯網驗收手續。 |
5萬元 |
無 |
HB-201918-539 |
2020年1月4日 |
邯鄲市 |
武安市 |
磁山鎮 |
河北華豐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邯鄲市武安市磁山鎮二街 |
企業應急預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要求 |
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存在問題:1、企業應急預案中未注明應急響應期間禁止國四及以下車輛運輸,4.3米焦爐停止50%(含)以上炭化室裝煤,不符合《技術指南》的要求;2、“一廠一策”公示牌內容不完善。 |
責令整改,重新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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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當日檢查發現1輛車進廠,車牌號是:冀DW7436。該車輛為企業客戶的車輛,臨時進廠停放?,F我局已要求該企業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減排措施執行到位。同時,我局將加強對該企業的巡查監管力度,確保該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停產、停運到位。 |
無 |
無 |
HB-201918-540 |
2020年1月3日 |
邯鄲市 |
武安市 |
陽邑鎮 |
河北普陽鋼鐵有限公司 |
邯鄲市武安市陽邑鎮 |
企業應急預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要求 |
現場檢查時,發現問題:1、企業4臺石灰巖、4臺白云石窯未配套CEMS和DCS系統;2、企業路線設計不合理,車輛不經過洗車臺,場地積塵嚴重;3、2019年12月24日17時至18時,顆粒物排放濃度為154.39mg/Nm3,排放標準為10mg/Nm3,企業未提供數據修約證明材料,無地方處罰材料;4、企業應急預案未向環保部門備案;5、廠區有可見粉塵逸出,設備上積塵較多,粉塵收集不到位 |
責令整改,重新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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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公司4臺白云石窯和4臺石灰窯共用一套焙燒煙氣處理設施,該焙燒煙氣處理設施已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中B級企業要求安裝了CEMS在線監測設施和DCS系統,監測正常,符合規范要求。 2、該公司新區豎爐大棚門口南側配套建設配套建設了高壓車輛沖洗平臺,因265燒結倉庫緊鄰新區豎爐大棚,且運輸車輛經過同一條運輸通道,因此265燒結倉庫與新區豎爐大棚共用一套高壓車輛沖洗平臺。選礦尾礦庫(實際為燜渣尾礦庫)在燜渣廠出口處西側配備了高壓車輛沖洗平臺。 3、該公司265平米燒結機于2019年12月24日17:00至12月25日24:00停產檢修,同時與265平米燒結機系統配套的機頭煙氣凈化系統和所有除塵器同步檢修。因此,超標時間段中燒結機機頭煙氣凈化系統處于非正常工況。同時,第三方在線監測運維人員于2019年12月24日16:45至12月24日18:00對該在線裝置進行系統維護,期間開展了升級粉塵儀主板程序,調零校準粉塵儀,清理粉塵儀鏡片等維護工作。系統維護過程中的各種操作也會對系統檢測結果產生較大的影響,造成顆粒物檢測濃度值為非正常工況下的顆粒物排放濃度。 4、該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一廠一策”已通過武安市空氣質量保障應急指揮中心備案,備案130481-GT-2019-018。 5、該公司每月20日按照計劃開展洗廠行動,對公司廠房、管道、設備等積塵進行全面清洗。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加大清掃灑水力度和頻次,杜絕和降低粉塵外逸。 |
無 |
無 |
HB-201918-541 |
2020年1月7日 |
邯鄲市 |
武安市 |
大同鎮 |
武安市路神鑄造有限公司 |
邯鄲市武安市 |
未嚴格落實企業應急預案中的減排措施 |
現場檢查時,發現問題:1、該企業機鑄車間正在生產,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所有涉氣工序停產的要求;2、邯鄲市重污染天氣管控名單未查詢到該企業。 |
責令整改,依法查處,強化管理,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管控要求。 |
2020年3月22日 |
該企業已被評為武安市正面清單企業,屬于出口創匯企業,在重污染天氣二級(橙色)響應期間允許生產。 |
無 |
無 |
HB-201918-542 |
2020年1月4日 |
邯鄲市 |
武安市 |
磁山鎮 |
河北新金萬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邯鄲市武安市 |
未嚴格落實企業應急預案中的減排措施 |
現場檢查時,調閱監控錄像,發現該企業2020年1月4日上午7點55分有運貨車輛進出,未落實應急預案中的停產措施。 |
責令整改,依法查處,強化管理,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管控要求。 |
2020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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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