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武安市礦山綜合治理三年攻堅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武安市礦山綜合治理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武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安市礦山綜合治理三年攻堅行動
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改善全市礦山生態環境,持續鞏固和擴大礦山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成果,堅定不移走好轉型發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安全發展、城鄉融合發展的高質量發展之路。根據國家、省、邯鄲市生態保護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河北生態環境保護時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踐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理念,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邯鄲市關于礦山綜合治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嚴格按照《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通過關閉整合重組,推動全市礦山規范有序開采、集約化程度大幅度提升。始終堅持“零容忍、全覆蓋、嚴查處”的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采礦行為。堅持“政府主導、生態優先、因地制宜、一處一策、依法依規”原則,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扎實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全域綜合治理,持續鞏固治理成果,不斷提升和擴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成效,持續改善礦區生態環境。大力推進和實施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區(點)綜合利用,全面提升綜合利用水平,加快建設天藍地綠山清水秀的美麗武安。
二、目標任務
(一)全面鞏固治理成果。對已完成的138處責任主體滅失治理點再次開展“回頭看”,逐一現場核查現狀,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堅決防止“前腳治理、后腳破壞”問題發生。落實好監管責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對治理點土地保護好、維護好,全面做好治理點的鞏固和提升。對35家超期、有責任主體的治理點,繼續加大治理力度,提升治理標準,盡快治理到位。
具體按分類實施:一是對管護期內的礦山治理點,嚴格落實治理項目合同約定,由施工單位做好養護和維護;二是對已移交屬地鄉鎮的治理點,由鄉鎮明確監管責任,監管維護到位。三是對所有已治理點,建立健全礦山生態修復后期管護長效機制,實現治理點科學規范化管理。
(二)積極推進全域治理。在全域排查出的201處礦山跡地(包括白茬山)的基礎上,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建則建、宜景則景”的原則,制定出礦山綜合治理專項技術方案,分年度列入,逐步實施礦山綜合治理,切實達到“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生態修復目標。
具體分年度實施:2022年計劃實施治理59處,涉及歷史遺留38處、白茬山治理21處;2023年治理實施78處,涉及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55處、白茬山治理23處;2024年治理實施64處,涉及歷史遺留礦山跡地51處、白茬山治理13處。
(三)打造集中連片樣板。將淑村鎮、礦山鎮、西寺莊鄉等廢棄礦山數量比較多的鄉鎮作為礦山生態修復全域治理的試點,組織專家進行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整體規劃設計,統籌考慮治理點道路、景觀、周邊環境等因素,高標準打造集中連片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示范區。
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勘查摸底(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組織專業隊伍進行現場勘查,整理出山形地貌和土地性質等基礎數據資料;第二階段規劃設計(2022年5月至8月)組織發改、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文化廣電和旅游、地質測繪等專家進行論證評審,制定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專項規劃設計方案。第三階段組織實施(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按照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專項規劃設計方案,由鄉鎮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區域礦山生態環境集中連片治理。
(四)創新治理模式。138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治理項目、67家超期礦山分別采取不同治理模式進行再利用再開發。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礦山治理新機制,合規引入社會資本,將礦山修復治理與土地開發、旅游養老、特色農業、光伏發電、碳匯林等產業發展相結合,一礦一策精準制定方案,加快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同時,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牽頭,生態環境部門配合,積極爭取省、邯鄲市治理試點和EOD項目庫,破解資金制約,全面提升治理效率和質量。
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實地勘測(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聘請資質單位對已完成的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和超期關閉礦山進行實地踏勘,制作地形圖件、影像資料等;第二階段確定綜合利用項目(2022年5月至6月),組織相關專家研究審定綜合利用方案;第三階段組織實施(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各相關部門對確定后綜合利用的項目開展實施。
(五)提高科學規模辦礦。通過資源整合重組,將我市持證礦山企業數量控制在32家以內,并加強監督管理,在礦山企業開采方法、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達方面到行業領先水平,礦產資源利用水平明顯提高,促使礦山企業邊開采、邊治理,嚴格履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主體責任。實現設計開采、生產經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具體按年度各時間段實施。每月,由各鄉鎮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應急管理等部門配合,排查各礦山企業是否存在越層越界開采,落實“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要求是否到位,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礦山企業立即整改;實行每半年一復核,年底一考核制度,對復核、考核不通過的礦山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六)嚴厲打擊無證盜采行為。對全市區域內所有涉礦點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建立臺賬,壓實監管責任,運用“人防十技防”手段,持續保持“零容忍”高壓嚴打態勢,堅決杜絕反彈。對“修建道路、防火隔離通道、建設農業設施項目、平整土地(場地)、小流域治理”等各類工程建設加強監管,依法打擊假借其他名義違法違規開采礦產資源行為;加強巡查監管,依法打擊利用合法經營企業廠房等場所作為掩護,以暗堡等形式秘密進行盜采礦產資源的行為。依法查處為盜采礦產資源人員提供住所、電力、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場所等條件的行為;依法打擊收購、存放、運輸、加工、銷售來源不明的礦產品行為,斬斷違法收購、銷售盜采礦產品的渠道。
三、標準要求
嚴格按照國家、省、邯鄲市關于礦山綜合治理各項標準和要求,緊密結合我市礦山綜合治理工作實際,嚴格執行和落實。
(一)嚴格執行“四化”和“四個一批”。“四化”即:礦山數量減量化、大中型礦山集約化、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生態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范化?!八膫€一批”即:關閉取締一批,整合重組一批,修復治理一批,規范管控一批。
(二)嚴格堅持礦山治理工作原則。堅持“誰破壞、誰治理”原則,壓實壓緊礦山企業主體責任,加大主體追溯力度,嚴格按照既定標準和要求,扎實推進礦山綜合治理。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及屬地鄉鎮要加強監督,督促礦山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水土保持等三個方案要求,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
(三)嚴格執行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標準。一是修復綠化標準:1.采取工程治理、警示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2.針對待治理區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破壞現狀,統籌規劃,因地制宜,采取宜林則林綠、宜草則草、宜耕則耕等綜合治理措施,達到改善環境的目的。3.對破壞的山體形態實施工程整理,為植被生長創造條件;對適宜的場地進行覆土綠化。4.修復效果與周邊生態環境基本協調。5.高陡邊坡(白茬山)治理,綜合采取臺階式修復、平臺式治理、微地型改造、文化景觀利用等治理模式。二是轉型利用標準:1.礦山跡地內已無地質災害隱患。2.礦山跡地已進行建設利用,或已列入項目規劃。3.按照轉型利用項目規劃要求,對礦山跡地范圍內適宜復綠的區域實施綠化。三是自然恢復標準:1.礦山跡地內已無地質災害隱患。2.礦山跡地范圍內(直陡白茬山除外)已基本自然復綠,或實施簡易水土保持措施,播撒草籽、樹籽后,生態得到初步恢復。3.礦山跡地與周邊環境基本協調。
(四)實行屬地、行業雙向巡查。各鄉鎮(工業園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轄區開展無縫隙、無遺漏巡查檢查,不留邊角、全覆蓋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綜合行政執法、水利、林業、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重點要對市域、鄉域交界、插花地帶和易反彈區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人防+技防”手段開展巡查,構建“全方位、立體化”執法監管體系。同時,加強協調聯動,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牽頭,結合公安、綜合行政執法、水利、交運、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和相關鄉鎮每季度開展一次聯合執法行動,有效形成打擊整治合力。
(五)強化工程項目施工約束管控。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牽頭負責,建立“道路工程、養殖場、防火隔離通道、河道疏浚、小流域治理”等涉及動用礦產資源的項目備案制度。項目負責人要逐級向所在地村委會、屬地鄉鎮、行業主管部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復后向市政府打擊非法盜采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實施。備案資料中要明確施工界址范圍、施工單位、工程規格、規劃設計方案、涉及動用土石方測算量、運輸公司及其車輛(凡是備案范圍以外車輛拉運項目土石方的,一律視為盜采)。對批準實施的工程項目,屬地鄉鎮、行業監管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管職責,確保項目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方案實施。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工業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攻堅行動,進一步加大私挖亂采監管力度,加密巡查頻次,對轄區內發現的露天礦山越層越界開采、無證盜采行為,立即通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查處和取締。對有修復責任主體的,督促礦山企業進行生態修復;對礦山綜合治理涉及小散亂污企業和項目區周邊、道路沿線環境等進行整治;協調解決矛盾糾紛,維護信訪穩定。
(二)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負責全市攻堅行動的總體協調安排;對鄉鎮報告、部門函告、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非法盜采行為依法暫扣開采設備,立案查處。盜采金額超10萬元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組織隊伍進行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對超期礦督導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方案治理要求。
(三)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礦山跡地提供生態修復治理具體標準和措施,全面推進攻堅行動順利開展。加強巡查監管,發現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立即查處,嚴格執法到位;發現“小散亂污”攤點中存在私挖亂采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移交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礦山綜合治理項目產業導入,比如光伏發電項目等。按照國家相關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對非法盜采礦產品價值進行認定。
(五)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對涉嫌盜采的石料加工、灰窯、機制砂、鐵礦選礦廠等礦產資源加工企業和養殖(種植)公司依法依規注銷營業許可證照。
(六)市公安局。負責打擊在礦山綜合治理工作中出現的非法盜采礦產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火工品管控,對政府明令關閉的礦山一律不得提供火工品;打擊超載超限違法行為,并追查所運輸礦產資源的來源;打擊未經批準或者不按規定非法采礦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對阻攔、破壞、惡意誹謗礦山綜合治理工作的違法行為。
(七)市財政局。負責礦山綜合治理項目的資金保障和工作經費的落實。
(八)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石料加工廠、持證建材礦山的廠區廠容廠貌綜合生態環境整治和關閉建材礦山生產設備的拆除工作。
(九)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打擊盜采資源違法行為以及領導交辦和其他部門移交的違法案件查處。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市公安局偵辦。
(十)市冶金礦山管理局。負責對持證鐵礦的廠區廠容廠貌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十一)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太行煤礦和白灰窯的廠區廠容廠貌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十二)市林業局。負責鄉鎮、礦山企業植樹種草提供技術幫助,并結合關閉礦山和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項目,延伸產業導入、開發利用碳匯林等碳中和項目等。對審批的防火隔離通道涉及動用礦產資源的項目落實監督檢查職責,發現盜采資源行為的,及時函告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三)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養殖場及其周邊破壞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對審批的養殖場涉及動用礦產資源的項目落實監督檢查職責,發現盜采資源行為的,及時函告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四)市水利局。負責對審批的河道疏浚、小流域治理等涉及動用礦產資源的項目落實監督檢查職責,發現盜采資源行為的,及時函告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五)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因修路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做好道路沿線及兩側生態環境治理;全力保障全市礦山綜合治理項目車輛通行。對審批的路工程涉及動用礦產資源的項目落實監督檢查職責,發現盜采資源行為的,及時函告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六)市交警大隊。負責保障礦山綜合治理項目涉及運輸車輛順利通行。
(十七)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礦山綜合治理項目中符合條件的集中連片區域旅游產業的導入。
(十八)市信訪局。負責化解因礦山綜合治理引發的各種矛盾糾紛,確保信訪穩定。
(十九)市冶金礦山公司。負責對下屬礦山企業廠區礦區環境綠化美化,加大資金投入,建設綠色礦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武安市礦山綜合治理攻三年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領導任副組長,22個鄉鎮黨委書記、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和相關市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推動、督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和鄉鎮的礦山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江云同志兼任,負責全市礦山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的日常協調工作。
(二)加強動態監管。加強對礦區、重點區域礦山生態環境的動態監測,及時掌握礦山生態環境變化情況,采取人防加技防等措施,對礦山企業及礦山治理點逐個建檔立卡,建立動態管理臺賬,明確壓實監管責任,開展不間斷的巡查檢查,確保監管到位,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系統,加強在線監測,真正實現礦山監管無死角、全覆蓋。
(三)強化聯合執法。始終保持對非法開采、破壞礦山生態環境“零容忍”,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和鄉鎮加強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常態化嚴厲打擊無證采礦、越層越界開采、破壞礦區生態環境行為,狠抓反面典型,對頂風非法開采破壞礦山環境的行為,從嚴、從重、從快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四)加大資金投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統籌安排,推進礦山綜合治理工程。一是鼓勵礦山企業加大資金投入。二是以鄉鎮為單位,對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進行規劃、設計,投資生態修復。三是通過項目立項引入社會資金投資礦山綜合治理工作。四是積極爭取國家、省項目資金支持,對重點礦區進行立項治理,恢復生態環境。
(五)建立項目施工黑名單。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對礦山生態修復及其他涉及動用礦山資源的項目,凡是發現越界動工、開采、外運石料的,依法給予處罰。由發改(物價)部門對盜采資源價值進行認定,盜采金額超10萬元的,移交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并函告行政審批部門將涉事施工單位列入招投標黑名單,3年內不得參與同類項目招投標。
(六)做好信息公示引入社會監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對正在開展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在現場設立詳細公示牌,明確項目名稱、施工范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舉報電話,強化信息公示,接受社會輿論監督。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有關部門,也要監督做好分管行業動用礦產資源項目的信息公示。
(七)嚴格考核問責。將礦山綜合治理三年攻堅行動列入對各鄉鎮、市直各相關部門年度考核內容,對進展情況定期督導、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對工作進度快、效果好的給予獎勵,對推進不力、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實施約談或問責。對專項行動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的行為,嚴格實施問責。
附件:武安市礦山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武安市礦山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
成 員 名 單
組 長:董志毅 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孔維強 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溫金良 市政府副市長
楊彥江 市政府副市長
劉順元 市政府黨組成員
李海順 市政協副主席,財政局局長
王增平 市政協副主席,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 員:李江云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申立保 市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人
李廣奇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王海忠 市林業局局長
宋 杰 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
田愛平 市水利局局長
趙竹平 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黨組書記
劉東方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黨組書記
白衛東 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王旭東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呂現生 市行政審批局局長
王海生 市冶金礦山集團董市長、總經理,市冶金
礦山管理局局長
賈建偉 市信訪局局長
孫 元 市交警大隊大隊長
劉 偉 市公安局二級警長
郝軍書 市財政局副局長
郭建斌 市應急管理局三級主任科員
王江衛 武安鎮黨委書記
王海明 邑城鎮黨委書記
楊海剛 礦山鎮黨委書記
馮 帥 大同鎮黨委書記
李 濤 午汲鎮黨委書記
李志強 磁山鎮黨委書記
楊 博 伯延鎮黨委書記
李 政 淑村鎮黨委書記
周志偉 康二城鎮黨委書記
王日田 陽邑鎮黨委書記
杜風兵 賀進鎮黨委書記
李國強 徘徊鎮黨委書記
趙海生 冶陶鎮黨委書記
郝政亮 北安樂鄉黨委書記
付櫟鑫 西土山鄉黨委書記
杜立新 上團城鄉黨委書記
裴立軍 西寺莊鄉黨委書記
孟 燕 北安莊鄉黨委書記
郭紅波 活水鄉黨委書記
韓 輝 管陶鄉黨委書記
石玉城 石洞鄉黨委書記
郝永軍 馬家莊鄉黨委書記
劉秀強 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江云同志兼任。
武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發